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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转专业实施细则

时间:2026-04-21 09:51   浏览数:次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和《内蒙古科技大学关于2026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6年度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成立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长:薛建春 赵周华

副组长:田芳 孙斌

员:云琪 宝胡日查 张媛 张春璐 贾孟熙

二、 工作安排

1. 转专业原则

(1)除招生时有特别约定(定向生、艺术类、口语考试等)的学生外,在校本科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生因身体原因,经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按健康标准不适于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3)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4)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并获得奖励或发明专利的,转专业更能发挥学生专长的,学院优先考虑;

(5)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优先考虑;

(6)大类专业与普通专业之间可以互转。

2. 转出、转入计划

(1)转出计划:我院各专业对转出人数不做限制。

(2)转入计划:我院各专业接收人数及科类要求见表1。

表1 各专业接收人数计划及科类要求表

专业名称

接收人数

高考科类

金融学

不限制

文科理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不限制

文科理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不限制

理科

会计学

20

理科


3. 转入机制

(1)转入条件

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①不能受过各级处分;②原则上修读过高等数学(金融学专业只接收修读高等数学成绩高于80分的学生);③与转入专业相近的必修课不能有挂科,如:高等数学、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不得低于75分)、思想政治、体育和体测不合格;④满足上述3个条件,在原专业的学分绩点排名原则上不低于50%;⑤原则上非大一年级学生转专业需降级就读。

(2)面试考核

各专业自行组织面试。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各专业针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学习情况、思维反应、社会实践参与情况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等内容进行面试考核,重点考察学生对原专业的态度以及对转入专业的兴趣点和了解程度(包括培养目标、主要课程等)。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学分绩点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学分绩点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各专业接收人数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学分绩点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4. 申请与审批流程

(1)学院转出预审:4月27日8:30-12:00学院转出预审。

(2)教务处转出复审:4月27日14:30-17:30教务处转出复审。

(3)学院转入初审:4月28日8:30-17:30学院转入初审。

(4)学院考核前准备:初审后,学院按照转专业实施方案,学生于4月29日提交相关材料至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文华楼B722室),4月30日前学院统一提交到教务处。

(5)转入学院考核与拟录取:5月9日前,学院完成考核和拟录取,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5月10日起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名单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B102。

(6)教务处公布录取名单:5月14日教务处进行转入复核,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转专业录取名单。

(7)教学处学籍异动:学院于5月19日前收齐学生转专业申请表,5月20日统一报送至行政楼B102,教务处将根据转专业申请表进行学籍异动,异动结果下学期生效。

三、其它事项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转专业前原专业课程的考核,无故旷考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在原专业所修的相近课程,由专业负责人按培养方案要求进行认定并到教务处进行课程替代;需补修的课程,随新专业低年级学生开设相应课程时补修;

3.转专业需采取慎重态度。学生(特别是二年级以上学生)往往会因转专业前后修读课程差异较大而面临更大的学习生活压力。请慎重选择转专业。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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