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4 17:32 浏览数:次
一、 各专业推免生指标分配情况
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拟按照《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名额分配办法,确定各专业推荐指标如下:
专业名 |
预计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
推荐指标 |
工商管理 |
75 |
2 |
会计学 |
91 |
3 |
市场营销 |
28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65 |
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1 |
1 |
人力资源管理 |
71 |
2 |
公共事业管理 |
70 |
2 |
金融学 |
80 |
2+1 |
合计 |
521 |
16 |
备注:金融学的+1指标是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奖励指标。
二、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
根据上述推荐指标向学校推荐的各专业预推免人选,即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会计、金融专业前三名,工商、国贸、人力、公共专业前两名,营销、信管专业第一名。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届推免生遴选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情况见附件。
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9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腾飞楼A103),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于收到反馈三日内予以当面答复。
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