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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工作细则

时间:2026-09-03 08:34   浏览数:次  



按照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推免生质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国家战略需求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出发,优先支持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推免生工作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纪检委员分管教学、科研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学办、学团办、学科办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学院推荐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

(二)推荐结果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

三、申请条件

推荐工作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坚持择优推荐、保证质量,把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遴选推荐和考核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推荐。被推荐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前六个学期必修课程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截至推荐时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若必修课有补考记录,则视为有不及格科目);必修课如有复修科目,则该科目按初始成绩计算学分绩。

(四)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英语425分及以上,日语60分及以上,俄语60分及以上)

四、名额分配

(一)总推荐指标以学校向学院下达的推免生预推免指标为准。

(二)学院以推荐年度预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为基数,结合学院对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在各专业间分配推免生的推免指标。

(三)计算公式

某专业的推荐指标=


根据学院总的推荐指标,将上述公式的计算结果按照“低舍高入”的方法取整,即为各个专业的推荐指标。

经计算,我院各专业推荐指标如表1所示

1 经济与管理学院各专业推荐指标表

专业名

预计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学分绩前10%人数

           推荐指标

会计学

102

          1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79

           8

金融学

68

           7

国际经济与贸易

68

           7

市场营销

35

           4

合计

352

         36

五、计分办法

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构成,计分办法为:

综合测评成绩=课程学习成绩×90%+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一)课程学习成绩

课程学习成绩以必修课程学绩来衡量,总分为100分,考核范围为前六个学期所有计划内必修课程原始考试成绩杜绝通过“刷成绩”“刷绩点”提升成绩排名,杜绝弄虚作假、违规修改成绩等行为,确保成绩真实可信。必修课程学分绩的考核与计分由学院教学办负责。

必修课程学分绩的计分办法为:

必修课程学分绩=

(二)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

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同一项目不得累加计算,总分不超过10分。具体加分细则见附件。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与本院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学院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加分事项,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推免程序

(一)个人申报:根据推免工作通知要求,申报人须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二)确定预推免入围人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综合测评成绩顺序确定预推免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将综合测评结果及预推免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学校。

七、申请材料

(一)学生本人的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二)截止推荐时本人成绩单。

(三)对于以特殊学术专长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推荐信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四)学生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业务能力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材料。

学业相关材料、《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提交到文华楼B722办公室贾老师。

科研相关材料提交到文华楼B724办公室周老师。

科创相关材料提交到文华楼B704办公室张老师。

荣誉相关材料提交到文华楼B702办公室张老师。

上述各种证明材料须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验后提交,书面材料应打印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任何人不得修改。要求所有上报材料规范、整洁A4幅面装订。以上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2026年9月4日下午17:30。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推免的学生加入以下群聊,方便接收通知。

八、其

(一)推荐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指标,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二)实行回避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参加推免时,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的工作小组以及推免工作。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自主、审慎填报接收院校,珍惜推免机会,切勿造成推免名额浪费。

(四)凡已推荐的学生须在推荐学年正常毕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未取得本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2.有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被推荐人存在其它事由学校认为不适宜推免的。

九、附则

(一)学生对公示的推免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二)本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潜质加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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