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1 09:56 浏览数:次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例会制度(试行)
教学工作例会是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确保学院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高效开展,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学例会组织
(一)教学例会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参加例会的人员有教学办主任、教学办秘书、各系主任、各教学团队负责人。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请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二)教学例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定于周三上午召开。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教学工作例会。
(三)教学例会的会务工作由教学办负责。
二、教学例会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传达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重要文件或精神。
(二)贯彻落实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有关教学方面的议决事项。
(三)研究制定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四)研究拟定学院专业设置和发展规划。
(五)研究确定教学基础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和改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
(六)安排近期教学中心工作。
(七)通报、交流教学运行情况,研究解决教学工作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协调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八)布置教学检查工作,反馈教学检查信息。
(九)其它与教学有关的事项。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8月30日